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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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W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标准条款和条件

1定义

在本文档中,以下词语的含义如下:

1.1“协议”系指本条款和条件以及任何适用的规格文件的条款;

1.2“客户”指向供应商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1.3“知识产权”指所有专利、注册和未注册的外观设计、版权、商标、专有技术和所有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无论在世界任何地方均可强制执行;

1.4“规格文件”是指描述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工作说明、报价、订单确认或其他类似文件;

1.5“订单”系指客户发出的采购订单(书面或口头)。

1.6“供应商”指位于韦茅斯路埃克尔斯曼彻斯特M30 8SH的BKW Instruments Ltd。

2一般

2.1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供应商向客户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所有合同。

2.2在服务开始之前,供应商应向客户提交一份规格文件,其中应详细说明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应付的价格。客户如不同意规格文件的内容,应立即通知供应商。所有规格文件应遵守本条款和条件。

2.3供应商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在预计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服务,但时间不应是履行任何服务的关键。

2.4供应商签发的所有规格文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在此之后,任何条款均可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更改。

2.5订单的取消必须得到供应商的书面同意,并且必须支付所有已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和相关的特殊材料、工程、一般和管理费用、分包或取消费用和正常利润的可收回补偿。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产品不得退回或调整。

2.6除非明确书面同意,所有商品的销售受以下条件排除任何条件的客户。

3、价格与付款

3.1商品和服务的供应价格见规格文件。供应商应向客户开具每月30天的净价发票,并支付因提供这些服务而产生的合理的实付费用。

3.2除非另有说明,价格不含增值税,并将不包括运输和包装,将单独显示。

3.3发票金额应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供应商有权从付款到期日起逐日收取逾期发票的利息,年利率为英格兰银行基准利率的5.00%。如果客户的程序要求对采购订单提交发票以付款,客户应负责在货物和服务供应前发出该采购订单。

4 .货物的规格

所有货物只应符合规格文件中的规格。为免生疑问,供应商的任何产品小册子或其他销售或营销文献中所包含的描述、规格或说明,以及书面或口头的陈述、信函或声明均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5交货
供应商指定的交货日期仅为估计值。交货时间不应成为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供应商不应对因交货延迟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成本、损害、费用或费用承担责任。
5.2货物的所有风险应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

5.3未能在规定的时间交付并不足以导致取消,供应商对客户由此产生的或以其他方式遭受的任何损失、成本、损害或费用不承担责任。

5.4在分期交付的情况下,客户不能因延迟交付一个或多个批次而拒绝接受任何剩余的批次

6所有权和风险

6.1就本第6条而言,“货物”系指规格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或其任何部分)。

6.2在供应商收到以下款项全额付款(现金或结清款项)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不会转移给客户:

6.2.1货物;和
6.2.2供应商提供给客户的任何其他货物。

6.3在货物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客户应:

6.3.1作为供应商的受托人,以受托人的身份持有货物;

6.3.2将货物与客户持有的所有其他货物分开存放,以使其随时可识别为供应商的财产;

6.3.3不得移除、污损或掩盖货物上或与货物有关的任何标识或包装;

6.3.4保持货物处于令人满意的状态,并代表供应商为其投保自交货之日起的全部价格的一切风险;

6.3.5如果供应商发生第12.3至12.5条所列的任何事件,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和

6.3.6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可能不时要求的有关货物的信息,但客户可以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转售或使用货物。

6.4如果货物所有权之前通过客户客户成为受任何12.3条款12.5中列出的事件,或供应商有理由认为任何此类事件发生,并相应地通知客户,然后,提供货物尚未出售,或不可逆转地纳入另一个产品,不限制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供应商,供应商可随时要求客户提供货物,如果客户未能及时做,输入任何前提的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货物存储为了恢复它们。

货物的风险应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在收到全部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

7客户的义务

7.1为使供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客户应:

7.1.1配合供应商;

7.1.2向供方提供供方合理要求的任何信息;

7.1.3在服务或货物供应开始前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和同意。

7.1.4符合规格文件中规定的或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要求。

7.2客户应负责赔偿供应商因客户未能遵守第7.1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7.3根据第2.5条。一旦下订单,只能在供应商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取消,然后只能在支付所有已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和相关的特殊材料、工程、一般和管理费用、分包或取消费用和正常利润的可收回补偿后才可以取消。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产品不得退回或调整。为免生疑问,客户未能遵守第7.1条规定的任何义务应被视为取消货物和服务,并须支付本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客户应按约定向供应商支付损害赔偿金,而不是作为罚款

7.4如果客户或任何第三方,不是供应商的分包商,应省略或提交任何阻止或延误供应商承诺或遵守任何在本协议的义务,那么供应商应通知客户尽快:

7.4.1供应商对任何项目的延迟完成不承担任何责任;

7.4.2如适用,项目时间表将相应修改;

7.4.3供应商如欲索赔额外费用,应同时通知客户。

8规范文件的变更

8.1双方可在任何时候共同同意并签署新的规范文件。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范围的任何变更应在规格文件中列出,该规格文件应反映变更的货物和/或服务、价格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条款。

客户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要求对规格文件进行修改。一接到请求改变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或等其他时期可能是双方同意,建议客户通过书面通知这样的改变的影响,如果有的话,价格和其他条款双方已经达成。

8.3如果供应商书面通知客户,同意按照双方已经商定的不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客户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是否希望继续进行更改。

如果供应商书面通知用户,同意按照与双方已经同意的条款不同的条款进行变更,且用户以书面形式确认,它希望按照这些条款进行变更,规格文件应被修改以反映该等变更,此后供应商应在该等修改条款的基础上履行本协议。

9保修

9.1供应商保证,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内,货物及其所有零部件(如适用)在设计、工艺、建造或材料方面没有任何缺陷。

9.2供应商保证,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理的技术和谨慎,质量应符合公认的行业标准和惯例。

9.3除本协议中明确规定外,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均不适用于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10赔偿

客户应赔偿供应商因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直接或间接发生的所有索赔、费用和开支。包括对供应商提起的任何索赔,声称供应商根据规格文件提供的任何货物和/或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专利、版权或商业秘密或其他类似权利。

11责任限制

11.1除了尊重的死亡或人身伤害,由于疏忽没有限制,适用于整个供应商的责任给客户的任何要求或违反本协议,是否出现过失,应当限于价格由客户支付的索赔有关。

11.2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不对客户的任何业务损失、机会损失、利润损失或任何其他间接或相应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即使该等损失是合理可预见的,或供应商已知道客户可能遭受该等损失,上述规定仍应适用。

11.3本条款和条件中不得排除或限制供应商因其疏忽或其雇员、代理或分包商的疏忽而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责任。

12日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2.1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在违约行为可以补救的情况下,在收到另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未能补救;

12.2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法补救的;

12.3另一方通过清盘决议(有偿债能力的合并或重组的目的除外),或具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对此作出命令;

12.4另一方停止开展其业务或实质上全部业务;或

12.5另一方被宣布资不抵债,或与其债权人召开会议,或与其债权人作出或提议作出任何安排或和解;或为其资产指定清盘人、接管人、行政接管人、经理、受托人或类似人员。

13 .知识产权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即使尚未授予)应成为供应商的绝对财产,客户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通过签署适当的文书或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确保该等权利属于供应商。

14不可抗力

如果延迟或未能履行其任何义务是由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情况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罢工、停业、事故、战争、火灾、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则任何一方均不对延迟或未能履行其任何义务承担责任。公路主管部门或任何电信承运人、运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制造、生产或提供设备或服务的延误或失败,在通知另一方该等事件的性质和程度后,该方有权合理延长其义务。

15个独立承包人

供应商和客户是相互独立的承包商,除非双方另有书面明确同意,否则双方均无权约束对方与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作为对方的代表。供应商除了自己的员工外,还可以聘请分包商提供所有或部分提供给客户的服务,这种聘用不会解除供应商在本协议或任何适用的规范文件下的义务。

16日作业

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客户无权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或委托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

17岁的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之任一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任何理由这样的任何法院的管辖权条款应当切断和剩余的条款应当继续在完整的力量和效果,如果本协议同意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消除。

18豁免

任何一方未能在任何时间或任何时期内执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和条件,不代表该方放弃该等条款和条件,也不代表该方放弃随后任何时候执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19日通知

任何通知是由任何一方的其他可能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个人服务或邮寄给另一方的地址规范文档或其他这样的聚会的地址可能不时有其他书面沟通,如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除非有相反的证明,否则应被视为在发送的当天收到,如果通过传真发送,应被视为在收到无错误的传输报告时送达,信件送达的,在亲自送达时视为送达;信件邮寄的,按正常邮寄方式送达。

20短缺

除非客户在交货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否则客户将不接受对货物短缺、损坏或不能交货的索赔。

21日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标的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安排、承诺或建议。除非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文件进行变更。

22无第三方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授予第三方任何权利,也不得授予第三方任何权利。

管辖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应受英国法律管辖并按英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服从英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BKW销售条款和条件第2.01期